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文章详情
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
董事会办公室 2019年06月03日 浏览量:3131


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,谨定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会议召集人:本行董事会

二、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

时间:2019年6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8:30—12:00

地点: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桂林银行大厦16楼会议室

三、会议议程

1.审议《桂林银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;

2.审议《桂林银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;

3.审议《桂林银行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;

4.审议《桂林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;

5.审议《桂林银行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》;

6.审议《关于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准备工作的议案》;

7.审议《桂林银行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》;

8.审议《关于修改〈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〉的议案》;

9.审议《关于修改〈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〉(试行)的议案》;

10.审议《关于修订〈桂林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〉的议案》;

11.选举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;

12.选举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;

13.通报监管机构对本行的2018年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;

14.通报《桂林银行2018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》;

15.通报监事会对董事、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结果;

16.通报监事会对监事、外部监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结果;

17.通报监事会对高管层2018年度履职评价结果。

四、出席会议对象

1.本行截至2019年5月31日在册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表;

2.本行董事、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;

3.本行聘请的律师。

五、出席会议股东登记方法

1.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股权证、法人身份证进行登记。

2.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股权证、授权委托书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。

3.自然人股东凭股权证、股东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。

4.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凭股权证、授权委托书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。

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可于股东大会开始前1小时内至本行16楼会议室进行登记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可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。联系人:张女士、王女士,电话:0773-3819692,传真:0773-3820810。

2.授权委托书模板请自行于本行官网下载(www.guilinbank.com.cn,“关于桂银—投资者关系—临时公告”栏目),或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(总行8-10室)领取。

3.与会股东食宿、交通费用需自理。

 

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 

2019年6月1日     

 

临时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