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首页
国际业务
出口托收
出口托收
当客户与进口商约定采用D/P或D/A结算贸易款项时,可委托桂林银行通过进口商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。
托收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方式。付款交单是指出口商将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,指示代收行只有在进口商付清货款时才能交付单据;承兑交单是指出口方(或代收行)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。
费用全免:桂林银行出口托收免收任何费用。
安全性高:通过委托银行收款,资金相对安全。
专业性强:我行可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单据指导与审核。
具备真实贸易背景,以托收作为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。
根据进出口合同备妥相关出口单据。
填写"客户交单委托书",委托我行收款。
我行按客户指示寄单索汇。
收到境外银行出口托收款项后,为客户办理入账或结汇手续
我行可根据客户需求,派专职客户经理上门收单,提供快捷专业化的单证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