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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信用证
进口信用证
产品介绍
客户与出口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贸易款项时,我行可根据客户的申请对外开出信用证,信用证是我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,只要出口商提交与信用证要求一致的单据,我行即可保证承付。
按期限可分为:
即期信用证: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见单即付的信用证。
远期信用证: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时,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。
产品特点
费用低廉
开证手续费、承兑费按我行与客户协商确定的价格收取,手续费最高不超过1.5‰,承兑费最高不超过1‰。
期限灵活
信用证分为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,交易双方自行商定付款期限。
信用保障
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,有利于缓解进出口商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,便于对进出口商的资金融通。
延伸服务齐全
提供进口押汇、进口代付等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服务。
目标客户
具备真实贸易背景且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进口企业。
办理指引
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账户,存入一定比例开证保证金(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可免存保证金)。
提交进口合同、开证申请书等材料。
产品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