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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信用证
产品介绍

        客户与出口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贸易款项时,我行可根据客户的申请对外开出信用证,信用证是我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,只要出口商提交与信用证要求一致的单据,我行即可保证承付。

        按期限可分为:

  • 即期信用证: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见单即付的信用证。

  • 远期信用证: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时,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。

产品特点
  •  费用低廉

开证手续费、承兑费按我行与客户协商确定的价格收取,手续费最高不超过1.5‰,承兑费最高不超过1‰。

  •  期限灵活

信用证分为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,交易双方自行商定付款期限。

  • 信用保障

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,有利于缓解进出口商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,便于对进出口商的资金融通。

  • 延伸服务齐全

提供进口押汇、进口代付等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服务。

目标客户

具备实贸易背景且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进口企业

办理指引
  1. 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账户,存入一定比例开证保证金(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可免存保证金)。

  2. 提交进口合同、开证申请书等材料

产品流程图